一、在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行政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学院行政会议、发展规划、工作方针、年度计划以及日常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的组织制定与执行落实。
二、负责建立和完善学院管理模式、体系、制度和流程。
三、负责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学院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学院学科、专业建设规划,总体统筹、一体推进。
四、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引进并合理使用人才,加强教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并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五、负责主持教材编订工作。
六、负责学院人才理念、战略、政策、制度和流程。
七、负责学院经费预算、执行与审批。
八、负责建立和实施本学院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通报制度。
九、代表学院参与学校的各项行政会议,负责对外的交流联络工作。
十、落实“一岗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与行政工作相结合落实到位,落实上级领导及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