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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艺术部教练员选拔制度

发布日期:2024-04-23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提高我校体育竞技水平,备战体育赛事,加强训练队的建设与管理,现对各训练队教练员实行聘任制,方案如下。

岗位设置

根据我校训练队建设和发展战略,结合安徽省教育厅对高校发展考核的要求及部门经费预算情况,并根据上一年度各训练队的训练水平,确定拟组队参赛项目及队拟聘任教练员岗位人数进行公开选拔。

竞聘条件

1、热爱训练本职工作师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2、熟悉本项目的训练理论与方法,具有较高的训练水平、带队经验丰富、

3、组织观念、纪律意识强,服从体育艺术部管理,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竞聘程序

1、符合条件的竞聘者个人向群体活动与竞赛教研室提出书面申请(表1)

2、竞聘者按要求进行现场述职面试

3、体育艺术部教练员岗位聘任领导小组根据竞聘者的述职面试情况,集体研究讨论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行文聘任

岗位职责

1、负责组队训练、考勤、竞赛和管理。

2、制定和执行训练队训练计划并上交训练计划(表2)

3定期向群体活动与竞赛教研室汇报训练情况并做好考勤工作(表3)

岗位工作量

1、教练员训练工作量按学校竞赛管理办法执行。

2、成绩奖励按学校相关绩效管理规定执行。

聘期考核

教练员不能按完成训练目标(参赛目标和阶段性计划完成情况)或有其他体育违纪违规现象,部门随时可以中止另行竞聘。

其他

1、个别运动项目经部评审后认为无合适人员,体育艺术部将指派教练员或者外聘教练员。

2、教练员竞聘按年度周期进行。如遇特殊情况,聘期可以推迟或者延长。特殊情况下个别项目临时参赛可临时组织竞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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