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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军事教研室教师评先评优制度

发布日期:2023-02-07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了进一步完善艺术与军事教研室教师评先评优管理,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公正、公平地做好评先评优工作,制定艺术与军事教研室教师评先评优制度,具体如下:

一、评先评优基本条件

1、教师有良好的师德,遵纪守法,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者均有资格参加评先评优。

2、长期工作在教学工作第一线,认真履行教师工作职责,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

二、评先评优考核内容

在进行相关评先评优时,主要考察本年度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在教研科研方面取得的成果以及在教研室管理、建设等方面投入的精力等。

三、有下列情况者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1、受行政、党内处分或部门通报批评者。

2、不服从学校、部门工作安排。

3、发生教学事故并被学校通报批评。

4、其他严重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