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讲人员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备课,并按规定写好教案。试讲内容由教研室指定有代表性的章节,其内容不少于一节课,并于试讲之前将教案抄写一份交教研室。
二、试讲按课堂教学规范进行。
三、试讲评议
(一)评议前先由试讲人员讲授授课内容,授课时间为30分钟;授课完毕,并要进行答辩,然后由全体听课人员进行评议。
(二)评议可参照以下几点进行衡量:
1、教学目的明确,重点突出,难点讲解透彻;
2、教学内容处理得当,内容安排紧凑,时间分配合理;
3、教学方法运用恰当,理论联系实际,举例生动贴切:
4、教学组织得当,概念表述准确,讲课条理清楚;
5、语言准确,用普通话讲课,有较好的表达能力,生动形象,有吸引力。
6、教案书写整体,符合教学要求;板书工整,布局合理;
7、仪表端庄,衣着整洁,教学态度认真;
8、使用多媒体授课,操作熟练。
(三)试讲者不参加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