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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须知

发布日期:2023-02-07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教师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积极地启发学生主动思考和学习,教导学生遵纪爱校,文明礼貌。

二、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数,拟好讲授大纲(写好教案讲义)并结合实际情况写出课后小结。

三、教师要熟悉教学大纲,熟悉教材,熟悉学生情况,做到严格施教,严格训练,严格要求。

四、授课要简明,做到概念明确,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语言准确、生动。

五、课堂讲授要贯彻启发式教学法,提倡直观和形象化教学,充分运用多媒体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质量。

六、教师要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不误课,不压堂或提前下课,不出教学事故,教师之间在教学各环节中应主动相互配合。

七、课程考试实行统一考试制度,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做到严格保密制度。

八、考试完成后及时评阅试卷,阅卷人负责填写好本课程成绩单等相关试卷归档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