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研室是部门组织实施教学活动的基本机构,是保证教学质量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是教学、科研的基层组织,承担着教学组织与管理、教学建设、改革和研究、师资队伍建设、提供科技服务等重要任务,也是深化专业实践教学、提高专业的社会服务能力和教师科研水平的支点,充分发挥教研室作用,对深化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着重要意义。
第二条 为了充分发挥教研窒教师的集体作用,教研室应定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等,并及时部署落实;解决教学、科研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达到教师互相学习、共同促进和提高的目的。
第三条 为了保证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研会议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教研室例会任务
第四条 教学组织与实施研讨
1、按照学校和部门有关规定,对备课、课堂讲授、习题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与考查等主要教学环节进行研究,提出具体要求,并组织实施。
2、对教学观摩课、示范课,从教学要求、教学重难点、教学手段、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等进行评议。
3、讨论教研窒教学工作的检查和总结,讨论课程考试、考查准备工作、实施与总结,教学质量分析。
4、审议新开课程的必要性和基本条件,审议新开课和新开课教师的讲稿,听评新开课和新开课教师的试讲。
5、研究多媒体课件制作,讨论试题库建设。
6、对教学内容的重难点、教学方法的改革进行研讨。
7、研究教学改革,组织教学经验交流,吸取教学研究和改革新成果,并积极推广运用于教学实践。
8、讨论教研室的工作计划、总结以及人员分工。
第五条 课程建设研讨
1、讨论本教研室所属课程的教学大纲。
2、讨论课程建设计划,开展课程建设和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讨论并探索符合本课程特点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
3、遴选或编写与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第六条 科学研究
1、讨论教研室的科研方向、规划科研计划。
2、组织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发挥团队精神,积极申报集体课题和项目。
3、结合教学的疑难点和学术界关注的问题,讨论组织学术研究和学术报告等多种形式的部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准备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