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人才的重要保证。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切实提高教材建设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部门教材选用工作,保证选用教材的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以及《蚌埠医科大学教材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教材选用应当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教材选用必须以质量为标准。鼓励优先选用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省级规划教材和立项教材等;优先选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目录中的教材;提倡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
二、教材选用基本要求
1、思想观点正确,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无政治性和政策性错误;
2、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
3、符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课程教学的要求;
4、能够科学系统地表达本学科的理论和概念,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先进成果,注意理论联系实际;
5、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方便学生自主学习。
三、教材选用基本程序
1、在新开课前一学期,任课教师依照教材选用原则和要求确定拟选用教材,按学校相关教学管理部门的规定,向课程所属院系部教研室提交申请材料和样书;
2、院系部教研室对任课教师提交的新开课拟选用教材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核结果上报院系部教学管理部门;
3、院系部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新开课拟选用教材进行审定。
四、选用教材质量评估
院系部将加强对选用教材的质量管理,将教材质量和教学效果纳入课程评估的范围,逐步建立教材质量信息反馈制度。具体工作由院系部教学管理部门和教研室负责。
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体育艺术部解释。
体育艺术部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