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艺术部实验中心申请准入及离室流程(试行)
一、拟进入实验中心各实训室进行相关课题研究者(以下简称申请人),请先登入“体育艺术部”主网页,进入“组织机构”→“实验中心”栏目,进入“实验中心实训室申请准入及离室流程”仔细阅读有关介绍后,按要求下载并填写。
二、申请人将《体育艺术部实验中心准入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后,先由使用人签字确认,交课题负责人签字,由中心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到中心办公室留存。
三、实验中心管理人员与申请人拟进入实训室具体负责人协调后,申请人方可进入实训室。申请人须填写《实验中心实训室工作协议书》,经实验中心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予中心办公室保存备案。
四、申请人正式进入相关实训室工作前,必须先参加实训室安全培训,经考核通过后方可到实验中心办公室办理相关入室手续(如:办理钥匙等)
五、申请人进入相关实训室后,如工作期间发生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仪器设备器材损毁的,将严格按照蚌埠医学院《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规定予以赔偿。
六、申请人科研实验完成后,在离开实训室前须结清实训室相关费用(相应办公耗材和实验耗材需自理)及归还领用相关物品,由中心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报中心办公室办理离室手续。
七、未通过安全培训考核者不得进入实训室工作。在实训室工作期间不能自觉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执行标准操作程序者,一经发现,将即刻终止其科研实验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